關於開展第二屆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瀏覽人數🙎🏿: | 發布時間🦑:2015-04-14 | 來源:
各院、系🔚:
根據《關於開展第二屆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魯學位辦[2015]7號𓀊,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者應為省內學位授予單位在學專業學位博士、碩士研究生(全日製、非全日製均可)。
(二)申報成果須為研究生實習實踐期間,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取得的成果,已獲首屆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的成果不得再次申報。
(三)申報成果必須能夠體現專業理論在解決實際問題中的進展和應用👵;在技術上有創新,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獲得較高社會評價💆🏽♂️,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報。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為文藝作品🧊、應用設計、案例報告三類🙎🏼。
(一)文藝作品類:一般適合藝術碩士、翻譯碩士,成果包括創作與演出曲(劇)目🧜、美術(設計)作品🥪、影視作品、翻譯作品等🈵。
(二)應用設計類💐:一般適合工程碩士(博士)👃、建築學碩士🧜🏻♂️、風景園林碩士、城市規劃碩士🪅、旅遊管理碩士、農業碩士🧓🏽、獸醫碩士等👩🏻🏫,成果包括專利🐑、工程設計🧷、產品研發🤽🏽🧙🏼♀️、技術研發🙇🏿♀️、規劃設計等🩸。
(三)案例報告類:適合其它類別的專業學位博士👎🏽、碩士🏠,成果包括調研報告、醫案報告、解決方案🧑🏿🏫、實務案例等🏌️。
申報時,可根據成果情況自主選擇一種成果形式🙏。
三、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報。研究生個人自願申報,填寫《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申報書》🚓,申報書除校內、校外導師簽字外,還需本專業學位兩名導師或本行業領域兩位專家推薦🤖。
(二)單位初審。學位授予單位根據推薦限額進行初審,申報限額見附件1👩🎤🖐🏻。各單位初選的名單要在本單位公示🫃🏽。
(三)專家評審。評審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依靠專家進行。我辦按照各單位申報成果的學位類型分布情況分配評選指標👨🏿🦲、遴選專家👨🦼➡️🧴,成立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專家由專業學位指導教師及行業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下設若幹評審組⚇,按照專業學位類別分別進行評選,推薦入選名單,評審委員會最終確定入選名單。
(四)結果公示。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入選名單由我辦公示,公示期為30天。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擬授獎成果持有異議🤒🚶,可在異議期內,以書面方式實名向我辦提出異議,說明理由與事實依據🐪🧎♀️➡️。我辦接到異議材料後,負責對異議內容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決定,報評審委員會審核確定🥡🐕。我辦對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予以保密。
(五)公布表彰🪨。獲獎名單由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公布並表彰👨🌾。
具體內容請下載附件查看。
聯系電話:0531-89655109
E-mail🧴:關於開展第二屆山東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doc(115 KB)